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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化地产业带动北京旧城改造

1998-04-09 来源:光明日报 胡 骁 我有话说

作为有着3040年历史的古都,北京城内积淀着深厚的文化。其中有着大面积的古旧建筑的北京旧城区,当然是京城引以为荣的历史文化的载体与见证。但随着城市的现代化的进程,它们也会阻碍城市发展,延缓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如何处理好这历史与现实的矛盾,如何让祖先留给后代的文化遗产不至于在闲置、破败、拆除的三部曲中消亡殆尽,如何焕发其深藏的文化价值等等问题,早该引起深思。为此,记者走访了对此颇多关注的北京正乙祠大戏楼负责人王宇鸣。

记:许多年来,京城新区建设明显快于优于旧城改造,原因何在?

王:原因很简单,建设新区能赚钱,改造旧城要花钱。其实,如果政府管理部门和房地产商人稍微转变思路就会发现,改造旧城,开发出其积存已久的历史文化价值,为现代人所用,照样可以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对保护古都风貌来说更是功德无量。

记:您认为北京的文物保护和利用方面存在些什么问题?

王:我想可能有三方面需要调整认识。首先,北京文保工作重视皇家园林,轻视居民古风;重视红墙绿瓦,轻视灰墙灰瓦;第二是重视保护,忽视利用;第三是单纯依靠政府资金投入,忽视民间资金的参与。在城建、规划与文物发生冲突时,往往以牺牲文物为代价,这无论在文化建设与经济开发上都是一种短视行为。

记:您所倡导的“文化地产业”,是否就是吸引民间资金,导入市场机制来开发、利用旧城区?

王:是的。因为政府财力有限,应力保重点文物。而“文化地产业”则是依靠政府给政策,以民间和社会参与为主体,既保护和利用了文化遗产又创造出一定的经济效益,把文物保护工作单纯由政府输血变为社会民间参与造血。俗话说“土能出真金,地能生百玉”,“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都说明了人与土地和金钱的辩证关系。北京历代遗存的文化遗产,正是她自身发展的“聚宝盆”,古为今用,因地制宜将是北京文化、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文化产业与“文化地产业”相互依托,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必能以现代经济手段,改造好北京大量的文化遗迹,同时以文化遗产造福百姓。

记:在吸引民间资金改造、利用文物和旧城区问题上您有哪些建议?

王:目前,一方面,文物的维修和利用的资金来源单一,数量有限;另一方面,许多民营企业和海外有识之士又想将一部分资金投入北京的文物保护和利用,这为广泛吸收社会资金保护、修复与更好地利用文物提供了机遇。我们应该在《文物保护法》指导下,改变现行文物保护仅仅依靠国家财政支持的单一做法,尽快建立保护和利用文物古迹的基金组织,广泛吸收海内外资金,开拓文物保护资金渠道,使其成为国家文物保护工作中重要的物质保障体系。在利用基金会的资金保护和利用文物时,要以保护北京古都风貌为原则,先投向那些文物价值和利用价值高,投资见效快的文物设施,在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原则下,使投资修复的文物重新焕发生机。另外,应当本着国家有关文物“谁使用、谁保护、谁受益”的方针,在以基金会形式投资文物保护和利用时,应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如适当降低利用文物搞文化事业的企业的税收、管理费用,以利于这些文化企业更好地按文物的文化属性去开发、经营,并在保护利用文物的过程中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记:能否举个具体例子说明您的建议?

王:以北京大栅栏地区为例,该地占地约2.6平方公里,居住人口约6.6万人。一方面这里的居住条件十分有限,而另一方面,他们所居住的房屋,却大都是具有相当文化文物价值的古民居和文物设施。如果通过文化地产开发,将这里的居民迁入康居住宅后,腾出的土地修建成高档的居民四合院及相关的文物文化设施,可置换出巨额效益。在2.6平方公里的区域内,经改造恢复灰墙、灰瓦、胡同、牌楼、戏园、老字号、四合院等北京古都风貌,将产生巨大的文化和经济效益。这一地区按传统古风建造和修复,并按社区化管理,形成一定规模、功能齐备的“吃、住、行、游、购、乐”的服务体系。不出数年,该地区将成为展示古都风貌和文化特色,初具规模的京城文化经济新景区,也将是该地区新的颇具潜力的经济增长点。这种“点、线、面——三维空间”的开发模式,将给北京文化文物遗产的完整保护和利用,以及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带去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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